政府会计制度的备抵账户之“坏账准备”(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资产的备抵账户共有5个,分别是:坏账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其中,累计折旧和摊销为一类,纳入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单位之外,在原制度中已有累计折旧的相关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对累计折旧/摊销类备抵账户的理解较为透彻。但“坏账准备”,在原制度中仅有医院、地勘和国有林场苗圃三类单位涉及。虽然政府会计制度已执行两年,但单位对于坏账准备的业务处理仍较为模糊。


我们将通过一系列专题来说明坏账准备的相关业务,帮助大家理解坏账准备,了解如何进行相关处理。本文首先对“什么是坏账准备、为什么计提坏账准备、为什么只有事业单位需计提坏账准备以及什么时候计提坏账准备”四个问题进行解析。后续文章将细化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账务处理。


什么是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适用于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不可使用的科目,政府会计核算中对事业单位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即是指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为什么要计提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的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可参考性。在实践工作中,许多政府单位存在大量的历史往来款项,一些已经无法收回甚至无法追溯的款项,如果将这些应收款的原值直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则单位资产量庞大,这显然不符合单位实际的财务状况。


另外,从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来看,单位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预估到各类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因此,对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这不仅能够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也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谨慎性的要求。


为何仅事业单位需计提坏账准备?


事业单位相对行政单位而言,除了需要勤俭节约开展工作之外,还需要考虑事业发展、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更具有市场经济特征。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商业信用也是应收款产生进而可能存在坏账的基础。因此,事业单位需要充分遵循市场经济特性,对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如果只是判定一项应收款是否能够收回,也就是“是和否”的选择比较容易。但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确定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考虑计提方法、计提比例、计提依据等,业务处理较为复杂。行政单位主要目标是“用好钱”,应收款的体量不大、构成简单,无需计提坏账准备,在年末检查其他应收款时,对于超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按规定报批后核销。


什么时点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的实务处理要求:”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的更加具体,要求事业单位在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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